產品名稱灶臺自動滅火裝置
滅火時間3秒
滅火劑類型食用油滅火劑
控制方式機械加電控
使用場所學校食堂 酒店后廚 飯店 美食城 單位食堂
有沒有質保有質保
該裝置是根據GA498-2012標準生產,、地區質量監督總局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016-2006標準設計,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CECS233:2007技術規程安裝。
本產品廣泛應用于各酒店、賓館、機關、、、院校、廠礦企事業單位的廚房食堂中式灶具(炒菜鍋,深炸油鍋)和西式灶具(花灶、燒烤灶、趴爐)。
共和國公共行業標準
廚房設備滅火裝置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for kitchen equipment
GA 498—2012
批準部門:共和國
發布時間:2012年6月19日
實施日期:2012年9月1日
本標準的*5章、*7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性的。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A498--2004(廚房設備滅火裝置》。與GA 498—2004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清單(見*2章,2004年版的*2章);
——修改了型編制,工作溫度范圍、容器組件材料、控制盤等要求(見4.2、4.3.1、5.2.1、5.3,2004年版的4.1,4.2.1、5.2、5.15);
——增加了分類、噴射性能參數、壓力顯示器、單向閥、滅火劑和驅動氣體等要求(見4.1、5.1.3.4、5.2.7、5.8、5.13);
——修改了聯動試驗、滅深炸鍋火和炒菜鍋火試驗、滅排煙罩火及排煙管道火試驗、抗飛濺試驗、使用介質腐蝕試驗等方法(見6.3、6.4、6.5、6.6、6.14,2004年版的6.3、6.4、6.5、6.7.3)。
本標準由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會固定滅火系統分技術會(SAC/TC 113/SC 2)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杭州捷安消防設備有限公司、四川威特龍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舒艷、劉連喜、高云升、董海斌、趙永順、傅杉、唐柳。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 498—2004。

本標準規定了廚房設備滅火裝置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型編制、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使用說明書編寫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內設置的廚房設備滅火裝置。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適用于本文件。
GB 4351.1—2005手提式滅火器 *1部分:性能和結構要求
GB 5099鋼質無縫氣瓶
GB/T 8979純氮、高純氮和*純氮
GB/T 9969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 69—2010二氧化碳滅火系統及部件通用技術條件
GB/T 25208—2010 固定滅火系統產品環境試驗方法
GA 61—2010固定滅火系統驅動、控制裝置通用技術條件
CMJS型廚房設備自動滅火裝置工作原理
1、鑒于食用油之特點,當溫度達到360-366℃時油鍋里的油開始自燃,短時間內溫度達到400℃以上。
2、當廚房設備發生火情時,燃燒的火焰產生的**熱量使煙罩內溫度升高至183℃時感溫器斷開,將滅火裝置內的機械控制閥打開。
3、控制閥撞針沖破高壓儲氣瓶膜片釋放出高壓氮氣經過減壓器對滅火劑儲存容器加壓,使滅火劑通過霧化噴嘴噴灑到油鍋及煙罩內,并與燃燒的油發生化學反應,形成覆蓋層,隔絕空氣,撲滅火焰,使其不復燃。
4、兩個噴嘴能同時噴滅11米煙道內的烈火。
5、滅火的同時高壓氮氣推動氣筒拉桿使其拉動燃氣關閉閥切斷燃氣,并通過微動開關打開器,同時。
6、滅火劑噴灑完畢水流閥自動開啟將水噴灑到油鍋及煙罩內使之降溫。
7、以上幾項工作同時進行,僅需3-8秒鐘完成滅火。

CMJS型廚房自動滅火裝置驅動力要求如下:
5.11.1 驅動力
驅動器的驅動力應符合GA61—2010的規定。
5.11.2 工作**性
按6.17.5規定的方法進行**性試驗,驅動器動作應準確、靈活,不應出現任何故障或結構損壞(正常工作時允許損壞的零件除外)。試驗后驅動力應符合5.11.1規定。
5.11.3 耐腐蝕性能
5.11.3.1 耐鹽霧腐蝕性能
按6.12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鹽霧腐蝕試驗,驅動器及其附件應無腐蝕損壞。試驗后驅動器的驅動力不應下降,進行一次常溫下的工作**性試驗,結果應符合5.11.2的要求。
5.11.3.2 耐氨應力腐蝕性能
按6.13規定的方法進行氨應力腐蝕試驗,驅動器及其附件不應有裂紋、損壞。

CMJS型廚房自動滅火裝置外觀標準要求如下:
5.1.1 外觀與標志
5.1.1.1 裝置各構成部件應無明顯加工缺陷或機械損傷,非耐腐蝕材料部件的外表面應進行防腐處理,防腐涂層、鍍層應完整、均勻,緊固件應無松動。
5.1.1.2 滅火劑儲存容器的外表面應用中文標注出滅火劑名稱、滅火劑充裝質量及滅火劑有效使用期,字跡應明顯、清晰。驅動氣瓶應標出驅動氣體名稱和充裝質量(或壓力)。
5.1.1.3 在裝置的明顯部位應設置耐久性銘牌,銘牌上應標注出產品名稱、型、執行標準代、儲存壓力、滅火劑類別、滅火劑充裝量、使用溫度范圍、生產單位、出廠日期等內容。
5.1.2 啟動方式
5.1.2.1 機械啟動式的裝置應具有自動啟動和機械應急啟動功能。
5.1.2.2 電啟動式的裝置應具有自動啟動、手動啟動和機械應急啟動功能。
5.1.2.3 機械應急啟動的操作機構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有防止誤動作的措施,并用文字或圖形符標明操作方法,防止誤動作機構的解脫力應大于20N且小于等于100N;
b)手動操作力不應大于N;
c)指拉操作力不應大于50N;
d)指推操作力不應大于10N;
e)手動操作位移不應大于300mm。
5.1.3 聯動性能
5.1.3.1 裝置在不同方式啟動時,其動作均應準確、**、無故障;試驗過程中各部件的密封部位不應出現泄漏現象。
5.1.3.2 裝置啟動時燃氣聯動閥應能立即關閉。
5.1.3.3 具有水冷卻功能的裝置,在滅火劑噴射后,水流聯動閥應能立即開啟噴水,自動切換時間不應大于5s。
5.1.3.4 裝置聯動運行時噴嘴的噴射性能參數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噴射性能參數
5.1.3.5 裝置在噴射過程中的顯示、及輸出端子動作情況應符合5.3.2、5.3.3的規定。
5.1.4 滅火性能
5.1.4.1 滅深炸鍋及炒菜鍋火的性能
按6.4規定的方法進行滅火試驗,裝置噴放結束后火焰應被撲滅?;鹧嫦?0min內不應出現復燃,且鍋內油脂溫度應**油脂自燃點33℃以下。
5.1.4.2 滅排煙罩及排煙管道火的性能
按6.5規定的方法進行滅火試驗,裝置噴放結束后應撲滅明火,排煙管道內的溫度應下降且不應出現溫度回升現象。
5.1.5 抗飛濺性能
按6.6.2規定的方法進行抗飛濺試驗,在滅火劑噴射過程中不應有燃燒的油飛濺出來,即在烹調器皿外不應有燃燒的油點存在。
按6.6.3規定的方法進行抗飛濺試驗,在滅火劑噴射過程中飛濺出來油點直徑不應大于4.8mm。
什么是廚房烹飪設備自動滅火系統?這與以往的廚房滅火系統有何區別?
以往的廚房滅火系統是指針對廚房建筑物本身的滅火保護系統,常見的是煙感、溫感探測系統和水噴淋系統等。由于廚房火災多起因于灶臺用火失控,引燃集油煙罩和排煙管道內的油垢釀成難以撲救的通天大火。因此,廚房的熱廚加工設備(灶臺、集油煙罩、排煙管道)就成為廚房內的**保護對象;而針對廚房熱廚加工設備實現局部**滅火保護的系統稱為廚房烹飪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它與廚房滅火系統是保護對象不同的兩個相互立,互不干擾的滅火保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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